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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科技处]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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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和《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教〔2020〕97号)有关规定,四川省发布了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面上项目,现将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围绕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等4个基础学科方向和以太赫兹通信为主的下一代通信技术、光电技术、量子互联网、类脑智能等引领性前沿技术方向,聚焦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围绕战略需求,突出原始创新,重点支持具有重大前瞻性、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

1.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是基础研究项目,不支持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类项目。

(2)四川轻化工大学限申报5项。

2.支持方式: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每项支持不超过40万元。

二、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

1.引导资金原则上执行期为一年,当年度未支出的引导资金按财政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引导资金支持方式和开支范围、预算编制和资金下达、预算执行及调整、绩效评价与监督,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财教〔2020〕97号)相关规定执行。除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外,其余直接补助类型的项目经费预算不得编制间接费用。

2.项目管理参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均应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能够确保项目实施,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2.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在研的引导资金项目,不得新申报项目。

3.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组织申报1项。

4.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流程:

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引导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文档下载中下载)。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类《四川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引导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五、申报时限: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5日-8月29日,学校将在8月30日开始进行评审推荐工作,请申报人务必按时在系统中提交,逾期恕不予受理。

 

四川轻化工大学 科技处

                                        2022年8月12日


【编辑: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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