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处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发展战略,牵头制定学校科技工作发展规划。
2.围绕学校发展目标,牵头制定学校科技工作年度计划。
3.牵头起草、修订学校科技管理办法、规定、实施意见等。
4.负责国家财政经费支付的各级各类纵向项目的管理,负责学校与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科技合作协议的签订、实施及项目管理。
5.负责学院以及重点科研平台年度目标设定和考核工作。
6.负责科技成果材料的审核、成果登记以及国家、省部、市厅等科技成果奖申报的组织和推荐。
7.负责学校武器装备军工项目的监控与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作好科技保密工作。
8.负责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数据收集、汇总、录入、编辑、上报等工作。
9.负责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
10.负责相关科研文书的归档工作。
11.负责学校科协的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依托学院建立的各级协会的管理。
13.协助做好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军工办职责
1.负责军工科技项目管理政策的制订与修改工作。
2.负责军工项目的组织、申报、协调与管理申报,各项资质的申请和维护。
3.负责军工科技项目合同的审核和签订。
4.负责军工科研项目专项经费和保密专项经费的管理。
5.负责国防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6.负责科技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科技处安全考核工作。
8.负责军工相关会议的筹备与组织。
9.负责国防军工相关文件的学习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项目管理科职责
1.负责上级科技项目文件的学习、宣传工作。
2.负责起草及修订学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
3.负责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结题及管理工作。
4.负责校地合作项目的对接联络、申报、立项、过程管理、结题等工作。
5.负责科研经费的审核、登记、经费卡的制作。
6.负责与科研项目相关会议的筹备与组织。
7.负责科协系统的联络对接、材料申报等工作。
8.协助做好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涉及科室的其他工作(例如,资料、新闻稿件的撰写、上传网站等)。
10.负责科研档案的归档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成果管理科职责
1.负责上级科技成果文件的学习、宣传工作。
2.负责起草、修订学校科技成果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3.负责成果奖申报,知识产权申请、审查、审核、登记、维护工作。
4.负责科技成果和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等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5.负责科研业绩的审核统计与奖励核实工作。
6.负责学院与科研平台年度目标制定和考核工作。
7.负责科研管理系统的维护。
8.负责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工作。
9.负责与成果相关会议的筹备与组织。
10.负责涉及科室的其他工作(例如,资料、新闻稿件的撰写、上传网站等)。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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