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系统填报
1.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2.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并按要求在线填写《计划书》。
3.在线填写完成后按时提交,学院科研秘书审核。
二、 承担单位审核
科学技术处在线审核后提交至基金委。
三、 基金委审核
基金委将对承担单位提交的《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基金委将退回至项目负责人并附退回原因;项目负责人修改《计划书》相关内容后再提交至承担单位。
四、 报送纸质材料
1.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应下载电子版《计划书》PDF文件并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且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订在其中一份计划书之后,在项目负责人承诺栏签名。
2.学院科研秘书收齐本单位计划书,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办理盖章手续。应保证纸质版《计划书》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电子版《计划书》一致。
五、 纸件报送
基金委由科学技术处收齐后统一报送至基金委。